根据“包装法”(VerpackG)的规定,提交通知的程序从2019年1月1日开始。这意味着所有受监管的职责必须从2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。
具体而言,自2019年1月1日起,制造商(首次分销商)向相应系统提交数据消息的义务也复制到中央办公室。制造商在2019年向系统提交的所有通知,即2018年可能的年终通知,也必须提交给中央办公室。就2018年报告年而言,根据VerpackV,对通知的实质性法律要求仍然适用,这是非常特殊的。这意味着材料类型的规格仍然是包装条例的规格(例如复合材料的总信息)。从ZCIVR数据库 中的相应条目掩码中也可以看出这一点。